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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2〕4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0 11:12:42 来源:互联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2022年高考、中考将至。为统筹做好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考生餐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规定,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压实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要求,规范原料进货查验、餐食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餐食分餐配送、食品留样等行为,需要熟制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餐具必须彻底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盛放、接触、加工制作上述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具必须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分开存放、使用,避免交叉污染。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属地政府有关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保障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属地校园食品安全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单位,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力度,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该整改的必须在高考、中考前整改到位,该停止经营的必须在高考、中考前停止经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必须从快从严查处。

 

  三、加大抽检和宣传工作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属地2022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依法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应当在高考、中考前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普及食品选购、餐食选择等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和家长科学饮食消费,饭前便后洗手,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结合考前的健康需要,不聚集用餐,分餐或使用公勺公筷,优先选择烧熟煮透的食品和减盐、减油、减糖的健康餐食。

 

  四、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高考、中考期间值班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细化流程,提高校园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和迅速妥善处置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五、强化校园安全共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公安、宣传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保障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畅通“12315”等投诉渠道,接到有关校园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后,迅速妥善处置。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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